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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监控记录违法将被记分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7日 03: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天津网-数字报刊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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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报讯【记者李柏彦通讯员杨毅】近期,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被处罚人一律实行交通违法记分、凡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员都将被扣留驾驶证等措施将在本市实施。

  据交管部门介绍,这一规定的出台是按照公安部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电视电话会议“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被处罚人一律记分和交通违法记满12分一律扣留驾驶证”的要求。全国各省市对机动车交通违法被处罚人依法予以罚款处罚同时,一并实行交通违法记分措施,交通违法记满12分一律按规定扣留驾驶证并参加学习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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