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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日前印发《“十二五”医改实施方案》。提出要扭转公立医院逐利行为,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重点改革县级医院。(3月23日《人民日报》)
方案里最核心的还是破除“以药养医”,并拟彻底取缔“药品加成”,这既符合医疗改革规律,也革除多年积弊的需要。笔者以为,对于“以药养医”这个最关键环节,必须厘清几个可能阻碍改革效果的“症结”。一是如何避免取消“药品加成”后患者负担依然重。理论上取消15%药品加成,药费负担降低,患者负担自然减轻。但由于药企利益不容忽略,为了“攻陷”医院药房,依然会想方设法钻漏洞。所以,如何令医院和医生在用药时没有私心,仅靠一个“集中采购”恐怕还解决不了。
第二个“结”是政府投入。目前医院收益有三大块: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剥离药品加成收入一项后,在确保医院和医生收入水平总体不能降低的情况下,就必须在服务收费、财政补助上弥补和提高。然而,囿于国内长期的习惯,一下子将服务收费提得过高并不现实。过去挂一个号约10元,现在一下子提到50元、上百元,患者肯定难以接受。或许短期内无法完全让医疗服务水平与收益、价值挂钩。那么,“政府财政补助”就必须跟上来,支撑起其中的落差。那么,这个财政投入会怎样进行,程度如何,值得关注。
其三,就是民营医院生存及发展。在发达国家,公益性医院比例并不高,民营医院有的比例高达70%以上,这才有可能给公众以更多的接受良好医疗服务的选择。时下,政府将以财政扶助方式“补助”公立医院,如果不能将其实惠同样普及到民营医院,会不会继续加剧医疗资源的不平衡?能不能让民营医院在“取消药品加成”之后,获得较多机遇和更宽广的生存发展空间?也许是从另一个角度“解决问题”的途径之一。
在考验医疗改革成败的时候,有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就是,最终人民的医疗负担是减轻了、还是加重了?服务是变好了,还是变差了?有关方面还应以一个宏观的角度审视公众医疗负担水平、公众满意程度。改革之“刀”下的准不准,是不是达到了《庖丁解牛》中所说的“奏刀騞然,莫不中音”的理想状态,前提依然是真正找准骨结相连的“症结”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