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本报记者刘建本报实习生王倩
“这个单子一式三份,村里备案留一份,当事人各留一份,白底黑字有凭有据。我们不能等到出了问题才想着调解,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在参考了大量资料后,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联群村调委会主任“老宅长”季建根根据本村实际设计出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和“租赁房屋收款收据”,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要按照格式条款填写签字即可,既方便了村民也减少了可能产生的争议。
在安亭地区的历史上,“老宅长”一直承担着调解村居各类矛盾纠纷的工作,具有较高的群众威望。为提高“老宅长”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嘉定区司法局结合农村地区纠纷特点,定期开展人民调解法、物权法、婚姻法、土地承包法等调解业务培训,并结合“三案三讲”活动由专职人民调解员结合典型调解案例,为各村的“老宅长”传授调解技巧,使得基层调解队伍的调解能力日趋专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