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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调解员有了成就感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6日 22: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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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一场官司,三辈子仇”,打官司耗时耗力,即便赢了官司,到了执行这一环也不一定顺利。而人民调解却能以说服教育、友好协商的方法,使当事人心平气和地化解纠纷。但因人民调解员多为法院外聘的“兼职”人员,既没有固定薪酬作为保障,又难以全身心投入到人民调解工作中。

  今年初,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法院申请并获准在全市范围内招录了5名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专职”人民调解员。这5名调解员中,有来自司法部门的退休人员,有长期在基层从事调解说和的法律工作者,还有刚踏上工作岗位不久的法学专业本科生,年龄在25到65周岁之间。

  “这段时间我们主要学习了劳动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物权法等基本法律以及法律援助等有关制度、调解方法等等。”调解员老徐给笔者翻看培训笔记的同时,嘴里还乐呵呵地说道。退休离岗后,老徐曾被社区、派出所等单位聘任为“兼职”调解员,但是往往干不了多久就离开了。老徐无奈地说:“‘兼职’调解员没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薪酬,往往是哪里需要就要往哪跑,有时候老长时间没有需要调解的案件,总觉得跑跑龙套没啥成就感。”

  如今,被法院聘任为“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老徐,既有了工作场所又能领到固定的薪资,最重要的是“专职”人民调解员就是以“调解”为核心工作,能够把精力全部投入到人民调解事业中去。

  为保障这支队伍的正常运行,滨湖区财政还专项拨款,用以解决这批“专职”调解员的薪酬待遇。

  “现在我们每个月能拿1600元的固定工资,完成定额调解任务还能拿到一定数额的补贴费,以前在单位既要忙手头的工作,又要参与调解,两头都顾不上,现在我们这批专职调解员最核心的任务就是一心一意做好调解工作。”谈到自己目前的岗位,在基层从事“说和”工作的崔阿姨信心满满,对收入保障也非常满意。

  不久前,家住马山街道的王老伯手肘生了一个囊肿,住院动了手术,但伤口一直没有痊愈,时不时会流脓,整条手臂几乎丧失了功能。为此,王老伯请了代理律师起诉到法院要求医院赔偿其损失10万元。

  调解员老徐主动“请缨”接下了这个案子的调解工作。老徐与王老伯边唠嗑边询问病情,得知王老伯因为手臂受伤没钱医治,几乎连一日三餐都难以维持。于是老徐多次与医院取得联系告诉他们王老伯的实际困难,最终争取到了三万元的补偿款。

  拿到补偿款后,王老伯激动万分,但随即又露出为难的神色。原来,当初聘请代理律师时,他答应拿到赔偿款项后要支付20%的代理费用。

  为了尽力帮王老伯留住这笔“养老钱”,几名专职调解员就在一起商量该如何应对,有过法院工作经历的常勇提出,代理律师的收费形式本属违规,可以此为由,劝说律师免除王老伯的代理费用。果然,由于缺乏法律依据,代理律师在调解员的多番劝解下,最终同意免除王老伯的代理费用。短短三天时间,一起复杂的医患矛盾纠纷就被调解员巧妙地化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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