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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洪洋
南京市雨花台区北窑岗地区不久后将开始拆迁,拆迁办每天动用高音喇叭在住宅区连播九小时的政策宣传。市民纷纷投诉称忍无可忍。据记者统计,从早上八点放到下午五点,一分半钟的录音要重复播放360遍。(3月23日中广新闻)
应该给南京这个拆迁办颁一个“逼迁创意奖”。若以武功论,这显然是化骨绵掌,杀人于无形之中。试想,高音喇叭长时间反复播放,一般人不被折磨出神经病,至少也得神经衰弱,还不赶紧搬离,保命要紧?而且,还挂了一个“政策宣传”的金字招牌!其阴险歹毒,可谓天下无双。
用高音喇叭“宣传政策”逼迁,在中国征地逼迁史上,又记下浓重的一笔。纵观过去,公众可见的逼迁手法,可谓花样百出,无奇不有。斯文一点的,下岗威胁、亲属株连、孩子劝拆;粗鲁一点的,断水断电、放火恐吓、泄放煤气、堵塞门锁、砸毁楼梯、挖成孤岛;下流一点的,放毒蛇、泼大粪、涂油漆;黑社会一点的,干脆赤膊上阵,殴打甚至杀死住户……就近几年全国层出不穷、“创意”无限的逼迁手法,足以编一本《逼迁大全》。
征地拆迁本是一桩买卖,是个商业过程,可以通过协商、谈判完成,如果谈不拢,可以通过行政调停,再不然就上法庭,由法官秉公而断,何以大道不行,歪门邪道盛行,屡屡上演恐怖主义的人间丑剧?
与被拆迁者相比,逼迁者当然是强者,无论是经济权力还是政治权力,被拆迁者与他们都不可同日而语。逼迁者之所以不愿意通过合法、正当的途径与被拆迁者达成民事协议,而用卑劣的恐怖主义进行胁迫,就是无视法律法规、罔顾公民权利,恃强凌的结果。在一个法治、文明的社会,广泛存在恐怖主义对公民进行逼迁、肆意侵害公民财产是不可想象的,而这恰恰是我们的“短板”。
纵观这些年来因征地拆迁引起的纠纷,有多少能得到行政救助、司法救济?一些地方政府成为拆迁主体,直接介入征地拆迁,或者与房地产商结成利益共同体,行政救助无从谈起。加上司法不独立,一旦公民与政府产生纠纷,法院连接案的勇气都没有,遑论公正裁判?因此,哪怕上有法律,下有法规、命令,被拆迁户的权益照样难有保障。
一个社会,强权如此对待公民权利是危险的、不可持续的,还望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