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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3月23日讯 记者李恩树记者今天从公安部获悉,今年,公安机关将在继续组织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的同时,组织开展首次中级执法资格考试。
据了解,按照2010年9月出台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办法》规定,担任县级、市(地)级公安机关内设执法勤务类机构、公安派出所主要负责人的,必须取得中级以上执法资格。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要求所有在编在职公安民警都要参加。民警未通过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的,不得办理案件,公务员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不得晋职晋级;考试情况记入民警档案,作为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对执法资格等级高的民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
2011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机关以及铁路、交通、民航、森林、海关5个行业公安系统分批举行了首次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170余万名公安民警参考,约166.6万名民警通过考试,考试合格率约为97.90%,全国参考民警的平均成绩为87.46分。
公安部法制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考试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参考民警之多前所未有,在公安机关内外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良好反响,对全面提升公安机关依法履职能力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