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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规范公路限速标识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6日 07: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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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3月23日讯 记者梁士斌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务院纠风办、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五部门发出《2012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要点》,明确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设置站(点)、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以罚代管、只收费不服务、超范围检查和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违法行为,严格禁止把执法人员工资、福利、奖金与罚没收入挂钩。

  通知指出,2012年治理公路“三乱”要严格按照《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整改存在的问题,坚决撤销违规设置、收费期满和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确保专项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通知明确,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的规定,交通、公安、林业等部门在公路上设置检查、收费、治超等站,必须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组织不得在公路上设置任何形式的检查、收费等站(点)。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临时性动物防疫站、植物检疫站,要对设站依据、执法内容、收费标准、设站期限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通知强调,严格规范和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落实执法责任制。继续贯彻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高检测和通行效率。集中清理和规范公路限速标识管理。规范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加大源头治理力度,推行罚缴分离,落实源头监管、责任倒查等工作制度,坚决纠正人情执法、随意处罚、只罚不纠等行为。此外,要进一步清理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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