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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校车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6日 02: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众日报 王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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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各级政府共同管理

  从上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美国的教育法规定强制性的乘校车上学制度。美国的校车制度非常严格,包括校车的制造标准、驾驶人的筛选、交通优先规则等多个方面。美国运输部近年来颁布了36项用于校车的安全标准,包括校车车体结构、防倾覆保护、制动装置等。校车服务由联邦、州以及地方政府共同管理。联邦政府和各州为校车制定的法律法规,总共有500项之多。同时,各州每年都要开会,专门就校车问题进行讨论,每5年开一次全国性会议。

  英国:成立校车委员会

  英国政府于2009年颁布了《校车(安全)法》。内阁大臣指定5个人组成“校车委员会”,监控并上报该法案的执行效果,委员会定期向内阁大臣汇报,内容须包括当年与校车有关的交通事故数据、事故发生原因、受伤及遇难人数等。内阁大臣向委员会支付后者在履行职责时产生的费用,这些费用及执行该法案产生的所有费用最终都由议会提供。

  日本:地方教委管理监督

  日本校车经营一般有两种模式:一是由地方政府购买车辆作为专门的校车使用,并招聘校车司机;二是地方政府或学校与交通公司签订合同,将接送学生的任务委托给对方。不管哪一种经营模式,校车司机和受委托的交通公司都要接受地方教育委员会的管理和监督。由于70%的孩子需要乘校车上学,而有的幼儿园只有一辆校车,因此只能打时间差――将校车分成三条路线,轮流接送。早到的孩子早上学,晚到则反之。这样也缓解了拥挤的交通,有利于减少交通事故。

  (王 原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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