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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富贵的老伴儿多年前去世,自己也瘫痪在床多年,由五个女儿轮流照顾。让李富贵没想到的是,早在2007年,几个女儿就背着他把家里的祖宅卖了,倒没卖给别人,而是自家的小女儿。得知此事的李富贵一气之下将五个女儿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女儿签署的协议无效。
李富贵今年83岁,延庆县人,由于妻子去世得早,多年来一直是李富贵把五个女儿拉扯长大。好在几个女儿也都还孝顺。十年前,李富贵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几个女儿商量后,决定每人把父亲接到自己家照顾三个月。如此一来,李富贵原本居住的祖宅一时荒废了下来。
去年底,李富贵从三女儿口中得知,姐妹几个早就背着他把祖宅给私分了。在李富贵的强烈要求下,三女儿带着李富贵回到了老院子。院子里的两间东配房已被拆除,取而代之的是新建的两间西配房。
面对父亲的询问,几个女儿这才说了实话。原来,早在2007年,五个女儿就签订了一份《房屋归属协议书》,将祖宅的六间北房、两间东配房和院落卖给了小女儿李艳。李艳也为此给了姐姐们一人5000块钱。尽管协议书内有“父亲去世前,不能随意处置房屋,不得随意拆除加盖房屋”的约定,但李富贵仍然备感气愤。一气之下,李富贵把几个女儿全部告上了法院。
由于李富贵瘫痪在床行动不便,延庆法院的法官特意把法庭搬到了李富贵的床头。“没人跟我说,就把我的房分了,我不知道什么协议不协议的,我就知道房是我的”。尽管同为被告,但几个女儿仍然分成了两派,得到房屋所有权的小女儿一个人一派,其他几个女儿为另一派。“她们就是觉得当年两万块钱把房子卖给我便宜了,现在后悔了,才撺掇我爸告我,这样房子收回去之后她们几个还能重新分。”小女儿李艳抱怨。其他几个同为被告的姐姐观点倒出奇地一致支持法院撤销当年签订的《房屋归属协议书》。
延庆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富贵家的祖宅归李富贵所有和使用,他人无权进行处分。几个女儿在李富贵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房屋归属协议书》,属无权处分行为。且事后没有得到李富贵的承认,因此该协议书无效。面对女儿们分立成的两派,李富贵说:“都惦记我的房,我谁也不给,病好了我自己还回去住呢,她们想分房,等我死了再说。”
晨报记者 何欣
记者点评
人到七十古来稀,本该安度晚年的李富贵,却要在耄耋之年和女儿们对簿公堂。女儿们趁着父亲病重瘫痪在床,竟然先是将祖宅私分,后又为了各自的利益要求父亲起诉确认协议无效,年迈的父亲也就成了姐妹间利益争夺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