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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住证过期,遇车祸索赔难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5日 17: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齐鲁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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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尉伟 实习生 杜彩霞) 因暂住证过期未能及时办理,无法证明来济居住时间,在济遇车祸不幸身亡的吴某的家人遭遇索赔难题。3月22日,历下公安姚家派出所的民警通过多方走访调查,为吴某出具了暂住证明。民警提醒打工者:学车、出国务工以及孩子上学等都会用到暂住证。
 2012年3月15日,省城一建筑安装公司的负责人唐先生来到姚家派出所求助。原来,唐先生公司有一名打工者吴某在2011年底不幸遭遇车祸。2012年1月,吴某伤重不幸身亡。可当吴某的家人向有关方面进行索赔时,却遭遇难题。
 唐先生告诉民警:警方若能出具吴某在济居住一年以上,且中间不间断的暂住证明,他的家人就能获得与济南市民同等的赔偿。否则,吴某的赔偿金将会减少两三万元。
 吴某老家临沂,妻子常年身体不好,儿子在家务农。这多出的两三万元,相当于一家人好几年的收入。
 不过,姚家派出所的民警通过暂住人口管理系统查询后发现,吴某仅在2002年9月30日和2011年3月17日办理过暂住证,暂住证有效期为一年,只能证明吴某在2002年至2003年,2011年至2012年在辖区居住过,中间的时间段无法证明。对此,吴某的工友也表示,当时暂住证过期后,有人认为不重要,吴某就没有再办理。
 考虑到吴某的特殊情况,3月18日历下公安姚家派出所的民警立即对吴某的暂住地进行了走访调查。通过近两个小时的努力,民警了解到:吴某自2002年9月至去世前,一直在此居住。
 随后,姚家派出所为吴某出具了相关的暂住证明。
 对此,历下公安户政民警介绍,外地来济打工人员切勿以为暂住证不重要就不办理,他们学车、出国务工以及孩子上学等都有可能会用到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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