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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秒内,抡出20余棒……辽宁省沈阳市大一学生贾强使用棒球棒把同校“情敌”打倒致死。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日以犯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贾强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这起致一人死亡、一人获重刑锒铛入狱的校园惨剧,令人惋惜,更令人深思。
贾强今年21岁,被害人洪亮卒年22岁,均是大连人。案发时前者是沈阳某高校的大一学生,后者为大二学生。两人原本都很优秀:贾强是学校健身社团团长,又是学生会干部;洪亮也同样出色,小提琴10级、电子琴6级。更为巧合的是,他们都出生于教师家庭。
然而,因为“爱情”被拒,因为一时冲动,贾强一手酿造了人间悲剧。2010年9月,贾强考入了大学,酷爱运动的他开学不久就进入了学校健身社,并在那里结识了大二女生胡某,通过和她的不断接触,贾强发觉自己喜欢上了对方,并献上殷勤。
2011年2月的一天,贾强对胡某吐露爱意,但遭到果断拒绝。此后,不停地给胡某打电话,终于收到短信回复:“你别来烦我了,我有男友了,你好自为之吧。”
胡某短信里提及的男友叫洪亮,是她的同学。贾强三番五次骚扰胡某,洪亮早就看不下去了。2011年3月12日晚在宿舍楼里,两人偶遇,贾强冲进自己寝室,从衣柜里掏出一根棒球棒,不顾同学阻拦过去就给了洪亮当头一下,把对方打倒在走廊里,紧接着又照着头和后背猛打……
当晚,校方将洪亮送到医院抢救。20天后,即4月1日,洪亮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