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南宁警方缴获51把弩箭 非法销售者要受到处罚(图)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5日 11:3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讯(记者 李平 通讯员 谢杰明 吴志文/图)针对近期市民反映有人违法销售弩箭的现象,昨日下午1时30分,南宁市公安局组织治安支队、西乡塘分局等出动80名民警和100名保安,对石埠高速路口附近违法销售弩箭的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当天,民警共查处违法销售弩箭人员43名,共缴获弩箭51把(其中48把长弩和3把短弩)(如图),仿真钢珠气枪1支,弩箭的零部件、弩箭和钢珠一批。民警当场对违法销售弩箭人员进行法律宣传、教育。

  据悉,南宁市公安局从即日起至4月1日,将组织全市警力开展一次针对我市范围内非法出售弩箭等物品的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对全市各高速公路收费站、国道公路沿线非法出售、买卖弩箭等管制物品人员进行查处。一经发现有人员买卖、持有弩箭等物品(含配件),一律当场收缴,并教育遣散销售和购买人员。如不听劝阻,拒不配合公安机关工作的,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民警提示,持有、销售、购买弩箭是属于违法行为,请市民不要购买此类违禁物品;发现有人非法持有、销售或购买弩箭的,请及时拨打110举报电话。

热词:

  • 非法持有
  • 民警
  • 警方
  • 治安管理处罚法
  • 钢珠
  • 高速公路收费站
  • 销售者
  • 石埠
  • 西乡塘
  • 治安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