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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命名 有了新“规矩”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5日 01: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汉网-武汉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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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自诩“祖传”“御制”

  保健食品命名

  有了新“规矩”

  本报讯 (记者 符樱) 某某养生宝、某某强力口服液……今后,保健食品不能取这样的名字了。记者昨获悉,国家出台新规,给保健食品命名定了规矩。

  昨日,记者见到国家食药监局发布的最新版《保健食品命名规定》和《保健食品命名指南》,其中明确规定了保健食品命名的禁用词语,祖传、御制、秘制、宫廷、精制等有虚假性词意的词语,宝、灵、精、强力、特效、全效等夸大性词语,特级、顶级等绝对化词语,均不能用来给保健食品命名。消炎、活血、止咳等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的词语,神、仙、神丹等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等,也在禁用之列。

  作者:符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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