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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天短命市长“下岗”,贪官的谎言和眼泪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4日 20: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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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是2011年7月9日,漯河市举行五届人大七次会议,漯河市一位人大代表清楚记得,吕清海当选市长,是在场303位人大代表全票通过的。吕清海当选后,作了就职演说,承诺“打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演说接近尾声,吕清海重点强调廉洁问题。他说,“任何一个政府领导干部,不论他是谁,只要他不能执政为民,没有能力履职,解决不好自身廉洁问题,都应该‘下岗’。”42天后的8月19日,吕清海“下岗”了。(3月22日《新京报》)

  贪官谈“廉”,有多重背景:一者,“应景之作”,就像“吕清海当选漯河市市长”,他如果不谈“廉洁”,人大代表们会说他是“不合格的市长”,天底下,哪有政府不讲廉洁的?!二者,“职务使然”,曾经的“市委书记”,作为贪官而现在仍呆在大牢里打发时光,先前,当地的市纪委召开工作会议,他不能不上台“作重要指示”,必然要“照本宣科”而大谈“反腐败”且“慎独,慎微,慎初”;其实,那是“小和尚念经——有口无心”而“台上谈‘廉’,台下收钱”;三者,“工作需要”,一个单位“党组中心组学习”,其主题即“反腐倡廉”,作为“一把手”,他对“反腐败”不谈个“一二三四五”,那还叫“一把手”么?其实,如果这个“一把手”平素里“贪钱又贪色”,人家谈“廉”,那是“打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

  所以,“解决不好自身廉洁问题,都应该‘下岗’”——“前漯河市市长”吕清海说这话42天后他自己却“下岗”了;如果有人说这叫“贼喊捉贼”,那我还来个后缀——“见怪别怪”!面对贪官谈“廉”,让他们姑且“谈”之,咱们也便姑且听之。

  不仅“被捉”之前大谈其“廉”,贪官们还有一个共同的“污点”,那就是“哭”——一旦被捉之后,他们常常是“一把鼻涕一把泪”后悔自己不懂法;这其间,最为典型的是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当被宣判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00万元、没收财产10万元后,她当庭哭喊“今天是我人生最痛苦的一天” 。其实,贪官的“哭”,一是“过期的哭”——无论是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彭长健在法庭上痛哭6次,还是海南东方市原市委书记戚火贵在法庭上边哭边骂自己“不是人”,一次次贪官的哭,都是被“绳之以法”后的哭,这种“哭”如同散了场的电影票是过期的一文不值!二是“虚假的哭——贪官李启红说“我是从骨子里热爱党的,我身上还有好多好的品质。”这完全是骗人的假话。陈云之女陈伟华有句名言,“我觉得腐败分子和叛徒没两样”,都是只想自己,没有想到人民群众,是党内的败类。

  对于贪官之“哭”,正确的态度,其一,不可怜悯贪官的哭。贪官的哭是“狼对东郭先生们的哭”,贪官的泪比阴沟的水还脏。其二,不可对贪官量刑避重就轻。查清其犯罪事实,对照《刑法》,该判多少年就判多少年,决不可本应判10年,因为有了贪官的哭就判其5年。

  贪官的谎言贪官的泪,那是“逢场作戏”,大可不必信以为真;我们所能做的,不仅要积极举报,不仅要“执法必严”;更要有“制度创新”,特别是要有“官员家庭财产的彻底公开”;惟其这般,官员们才不敢“说谎”,也不至于“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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