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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3月20日电近日,华裔球星林书豪被盯上了!成都一男子申请注册“林书豪”商标,据说已经收到受理通知书。此前,“飞人”乔丹要求中国乔丹体育“停止侵权”并将与之对簿公堂。
如此等等,中国企业品牌“傍大牌”“傍名人”“傍洋货”的现象颇为多见。专家认为,抢注他人商标行为或许能占到一些便宜,但有可能丧失长远的发展机会,对国家经济形象也没有益处,中国企业要走向世界,必须迈过这道“坎”。
日前,还有一则消息让人关注:意大利对外贸易委员会在北京设立了知识产权办公室,经过大约一年时间的调查,在中国市场上发现数十家假冒意大利品牌的企业。这家委员会已向中国有关部门递交“伪意大利”品牌的企业名单,呼吁中方采取措施保护意大利品牌。
长期研究品牌管理的业内人士李一峰说,仿冒他人品牌已经到了泛滥的地步,“因为法国鳄鱼品牌有名,国内至少有上百条形形色色的‘鳄鱼’;走在一些城市的商业中心,与国际知名品牌容易混淆的标识随处可见……这些做法虽算不得违法,但实际上不诚信。”
中国服装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东华大学博士生导师卞向阳说,一些企业在发展初期,受制于资金、品牌知名度等因素,通过“傍名牌”可以获得暂时的发展。
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春泉分析,乔丹体育折射了国内一批企业的共同困境:不知名时希望“傍名牌”,以促销售;如今品牌竞争越来越激烈,反而抑制了企业进一步发展,更谈不上“走出去”。“一些国际企业会采取‘放水养鱼’的策略,等中国品牌做大了,才发起诉讼,此时造成的打击更大。”
复旦大学企业研究所所长张晖明说,“傍名牌”的行为,让消费者无所适从。“比如香港知名的珠宝品牌叫周大福、周生生,而内地有一家叫‘周大生’的珠宝品牌,很多消费者难以区别。”
“这种‘山寨’化的经营方式,只能获得短期利益,而对于长期发展十分不利,也有损中国的市场形象。”刘春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