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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被盗货款不翼而飞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3日 22: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佛山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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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日报讯 记者陈辉鹏通讯员温庆祥、吴学军报道:电子邮箱被盗,该收到的货款却到了别人手中。昨天南海警方通报,破获一宗通过盗取电子邮箱骗取货款的案件,带破案件3宗,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今年1月,来自深圳罗湖的陈女士与希腊的合作伙伴谈成了一单生意。1月18日,她将一批玩具运往希腊,货物在2月22号到达希腊港口。在得知货物到港后,陈女士打电话给希腊的客户,让希腊客户把货款汇到陈女士银行账户上。

  可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希腊的客户告诉陈女士,早在2月7日就已将14817.60美元(折合人民币约93350元)的货款汇给了她,并把电汇账单发给了陈女士。陈女士看了看账单,发现收款方根本不是她的账号。由于平时联系生意都是通过电子邮箱来完成,于是陈女士翻查了与希腊客户联系的电子邮箱,发现有人利用她的电子邮箱和希腊客户聊天,让希腊客户将钱汇到南海工商银行林某莲的账号。同时,这个人还盗用了希腊客户的邮箱与陈女士聊天,让她不要着急。

  陈女士马上报警,3月15日,南海警方在桂城某小区抓获犯罪嫌疑人AHO(外籍),并循线追踪在顺德容桂某发廊捉获其另一同伙林某莲。经初步审查,AHO称与林某莲通过QQ认识,并让林某莲用她的身份证开银行卡帮忙收钱,AHO随后将该卡号发给事主在希腊的客户,于是钱就到了林某莲的账户上。

  据了解,AHO通过该手段已经作案4宗,共骗取28000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76400元)。

  南海警方提示,完全依赖电子邮箱完成生意交易是不可取的,因为现在存在很多网络黑客,盗取邮箱、QQ等密码对一些黑客来说易如反掌,一旦一些重要的交易信息被黑客掌握,后果将不堪设想。警方提醒,如遇到需要发送银行账号给对方的时候,尽量不要使用电脑,最好通过手机发送短信给对方或致电对方,并要在打电话确认无误才能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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