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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拘9天”案网民撤诉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3日 21: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报业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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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从(江苏)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获悉最新消息,沸沸扬扬的网民“安东一怪”因在网上发帖而被涟水县公安局拘留9天案件,终以网民撤诉而尘埃落定。

  去年11月19日晚上,淮安网民“安东一怪”——卜延兵驾车下班回家途中发现,与他相向行驶车道上好多轿车、摩托车都使用私自改装的氙气大灯,那个亮度刺得根本看不清前方。于是,他于次日10:34在淮安本土网站——淮水安澜阳光纪检板块上,发表一篇帖子《涟水交警大队——你妈叫你晚上上街查氙气大灯呢》。帖子很快在网上“发酵”。11月25日,涟水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找到卜延兵,在确定帖子确为他所发之后,将其带至治安大队询问,当天作出对其行政拘留9天的处罚决定。被拘9天从看守所出来后,卜延兵觉得冤,一纸诉状将涟水县公安局告上法庭。今年2月23日,淮阴区法院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此案,没有当庭宣判。3月12日,原告卜延兵以与被告涟水县公安局的行政争议已妥善解决为由,向淮阴区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同日,经合议庭询问,原告表示系自愿申请撤诉。19日,合议庭再次征询意见,卜延兵仍坚持撤诉申请;20日,淮阴区法院依据规定作出裁定,准予撤诉。 (蔡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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