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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方维芳报道:20日,省教育厅出台《江西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校舍改造类项目管理办法》,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的学生宿舍、食堂、厕所、教学楼、教学辅助用房等校舍改造类项目建设作出统一规定。
根据规定,建设项目的选址,应选在交通方便、位置适中、阳光充足、环境适宜、远离污染源的平坦地段。同时,应避开地震带、低洼地、滑坡地、沟口等自然灾害频发地段。
另外,建筑设计将坚持“建筑安全、功能齐全、满足需要、就地取材、美观大方”的原则进行设计。
省教育厅强调,校舍改造类项目工程质量与资金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