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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为新刑诉法实施“清障”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3日 05: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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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3月20日讯 记者李娜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今天表示,检察机关要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刑事诉讼法修改中涉及检察机关的内容和精神实质,清醒认识检察工作面临的挑战,从思想认识、工作衔接、人力资源、物质保障等各方面为新刑诉法的贯彻实施作好准备。

  孙谦指出,最高检要抓好《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制定,根据1996年刑事诉讼法制定的一些司法解释,需要进行相应的清理、修改和完善。同时,要及时开展新刑诉法的学习和培训,为新刑诉法的实施做好充分准备。

  据了解,此次刑诉法的修改对检察制度关系重大。如改革了审查批准逮捕程序,完善了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制度,同时对检察机关规范行使法律监督权、加强自身内部监督制约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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