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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受贿涉案数千万
据新华社电(记者张旭东、徐冰)记者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青岛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原主任王增先贪污受贿案19日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王增先因犯贪污罪、受贿罪和单位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青岛中院审理查明,2000年至2009年,被告人王增先利用担任青岛福彩中心主任职务上的便利,为北京美华公司、江平等企业或个人提供帮助或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北京美华公司总经理王志斌及江平等单位或个人给予的人民币、美元、轿车等财物,共折合人民币768万余元。
2006年至2008年,被告人王增先在担任青岛福彩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侵吞单位公款人民币4864万元,其中4000万元未遂。2006年12月至2009年2月,被告人王增先代表青岛福彩中心向北京美华公司、深圳思乐公司索要人民币300万元及面包车、办公用品等价值人民币290余万元的物品,用于单位公务或发放福利。
青岛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增先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骗取、侵吞公共财物,索取、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受贿罪和单位受贿罪。
同时,被告人王增先贪污公款人民币4000万元未遂,依法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案发后赃款赃物全部被追缴,在量刑时依法酌情予以考虑。
综上,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王增先犯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单位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