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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管金融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了《中管金融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评办法》)。
专家指出,两份文件的下发,将推动中管金融企业领导班子人事制度改革朝市场化方向发展,并实现中管金融企业领导班子选拔任用的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对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金融企业制度,推动中管金融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直从事金融国资研究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告诉媒体,中管金融企业是指中央管理的金融企业,其包括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太平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公司、银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信集团公司、光大(集团)总公司、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等。
据了解,《管理规定》和《考评办法》在借鉴党政领导干部和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充分吸收近年来人事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规范程序、明确要求,体现了中管金融企业垂直领导本系统党组织、垂直管理本系统领导人员的“双垂直”体制要求,强化了对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营管理和党务工作双重岗位职责能力的培养,突出了对企业领导人员市场化管理方式,使中管金融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将对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下转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