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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戴旺) 春雨连绵,新购2年多的房子出现漏水,要求开发商免费维修却遭拒,这让古田县的李女士很是无助。房屋保修期到底有多长?3月19日,李女士带着疑问求助县工商局。
李女士于2009年在古田县城西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入住后房子就出现漏水,开发商多次进行维修。这段时间,由于雨水不断,房屋再次出现渗水,屋内一片潮湿,李女士要求开发商免费维修,却被开发商以一年保修期已过为由拒绝。
工商人员调查后认为,房屋的确存在渗水,根据《房屋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的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最低保修期为5年。”开发商必须对商品房渗水部位负责。经调解,开发商给付维修费2000元,由李女士自行请人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