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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已经离去3个多月了,但这座城市的人们仍在怀念他。他叫李超,是武警江西总队赣州宁都市中队退伍士兵。2012年1月1日,他在公共汽车上与扒窃分子搏斗,献出了年仅21岁的生命。(3月18日《中国青年报》)
就在李超牺牲的前一个月,他还在公共汽车上抓过一次小偷。李超的母亲哽咽着说:“我天天为他担惊受怕,劝他别管闲事,可他总是说,你不管,他不管,坏人就会更猖獗,大家都站出来制止,正义就能战胜邪恶。”李超为了保护一位老人的财产,为了捍卫正义,在与手持尖刀的歹徒搏斗中,献出了年轻的生命。
像李超这样抓小偷牺牲的英雄还有很多,他们为正义而献身,有些被宣传,被追认为烈士,但还有很多英雄没有被发现,没有被宣传,成为无名英雄。不管有名无名老百姓都会记住他们,永远成为人们铭记一生的丰碑。
杀害英雄的凶手有些被抓住,但有些没有被抓住,继续逍遥法外,为非作歹,危害社会。这就需要我们的公检法对于杀害英雄的凶手继续追查破案,而且凡是像这样的案件都应该列为侦破的重点。
小偷泛滥猖獗与处罚太轻有关,小偷虽然是通过扒窃获取别人的钱财,但对社会的危害和不良影响极大,偷了看病人的钱,可能要了这个人的命,偷了应急钱也可能使被偷者致病或致命。对于那些惯犯和带有凶器的小偷,其性质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回顾过去,因抓小偷牺牲的英雄可以说不计其数,所以说很有必要修改补充有关扒窃的处罚条文,小偷也要追究刑事责任,可以领刑。加大加重对扒窃行为的处罚,另外也应对见义勇为者制定出奖励办法,加大奖励力度。两者都可立法。
从社会环境治理角度,也应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形成全社会的立体管理。除了民间自发的防扒窃组织,公交和公共场合都应安排防扒窃的治安人员,加强防扒窃的宣传,增强防扒窃的自我保护意识,从法律上、组织上、思想上建成一道反扒窃、防扒窃的防线,减少扒窃案件,更要防微杜渐,减少不必要的人身伤亡。
(来源: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