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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日报》已走过了四十个不寻常的岁月。作为一名上世纪七十年代就为《梅州日报》写稿投稿的老通讯员,对她的那种殷殷真情,委实发自内心难以忘怀。
我清楚地记得,1979年10月,我从部队回到阔别近4年的家乡——兴宁市罗浮镇。目睹家乡的喜人变化,我倍感欣慰。但有一点令我不悦,那就是由于一度乱砍滥伐,山上到处光秃秃的,导致水土流失严重。于是,回到部队后我写了一篇稿件投给《梅江报》(《梅州日报》前身),发表后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
1987年12月,我告别军营转业到地方工作,对《梅州日报》一往情深,更加挚爱。1990年6月,我从文化部门调入兴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从事资料和人大宣传报道工作。有一次,一位乡镇领导向我反映梅州市一届人大代表、兴宁县宁中乡古塘管理区主任朱小梅积极履行代表职责的事迹,我先后三次骑单车下乡采访,从乡领导到一般群众及主人公的同事、朋友,记满了一个笔记本。最后一次采访,从下午2时至6时,回家吃完饭后伏案写作,直到次日凌晨5时才脱稿,写成了全文约4000字的人物通讯《真正的人民代表》。稿件被《梅州日报》1990年12月11日头版头条采用,并配发评论员文章《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一名普通人大代表的事迹上了头版头条,并配发评论员文章,这在《梅州日报》办报史上是罕见的。
此后,我为《梅州日报》写稿投稿的积极性更高了。2006年9月,兴宁市铺开了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来自浙江省温州市的“外来工”黄瑞招,第一次当选为兴宁市人大代表。为此,我写了《外来工当选兴宁市人大代表》,同年10月11日刊登。多年来,我把宣传人大工作及代表事迹作为应尽职责。2007年11月,我经过深入采访,与人合作写成了《正义感促使他为群众鼓与呼》,真实反映了梅州市、兴宁市人大代表李保桓的事迹,在《梅州日报》刊登后获梅州市十七届人大新闻奖一等奖。2011年3月下旬,兴宁市人代会召开,这次会议有两个亮点:一是由过去的举手表决各项决议改为“无记名投票”表决;二是第一次对参会代表和列会人员实行“座位实名制”,“对号入座”。对这一新举措,我写了《兴宁市人代会上的两个“第一次”》,发表后在梅州市20届人大新闻奖评比中获奖。
春花秋实,岁月如歌。三十多年来,我与《梅州日报》结下了不解之缘,在《梅州日报》上发表稿件300多篇,获奖30多篇,发表的文章有消息、通讯、言论、诗歌、小说等,多次被评为“优秀通讯员”。如今,我虽然即将进入“花甲之年”,但我对《梅州日报》真情依旧,热情未改。今后,我将一如既往为《梅州日报》写稿投稿。(作者系兴宁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