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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兴海县推行县级领导干部联系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责任制度。
推行县级领导干部联系重点企业制度。本次纳入联系的重点企业包括北京大唐集团、青海海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16家在兴海落地发展的企业。主要协调企业与职能部门、企业与金融部门等各种关系,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土地、资金、服务环境等各种难点问题。同时,协助企业搞好技术改造、产品创新、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各项工作,确保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继续实行县级领导联系在建重点项目制度。2012年兴海县对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日干水库枢纽工程、兴海县广场建设、藏医院医技综合楼、兴海县商业步行街等49个重点项目继续实行县级领导干部联系制度。重点协调解决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立项、土地征用、注册登记、民事纠纷等问题,督促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确保项目建设在时限要求内完成。同时,对正在办理手续的项目,确定专人负责手续跑办工作,严格落实“一站式”和“保姆式”服务,保证项目按计划开工建设。
健全完善重点项目月报告制。为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发现和研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兴海县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项目定期报告制度,要求项目主管单位必须在每月5日前将本部门上月实施的项目进展情况及时上报。
严格实行重点项目督查机制。要求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检监察部门对全县重点建设项目纳入督查范围,坚持定项、定时督查,确保重点建设项目顺利推进。(林有珠 牛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