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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份,本人去建宁县工商局溪口工商所办理工商年检,窗口受理审查完相关资料之后,就让我们交600块钱,我问是什么钱,说是“会员费”,我说什么会员费。回答说是“民营企业协会会员”。我说这个应该是自愿原则,我不入这个协会。工作人员回答说:一定要交的。我说:从来没听说有这样一个组织,不加入还要申请,这个不是强制搭车收费吗?在我这样坚持后,窗口工作人员竟然收回了本来已经审核过关已经签过字的年检申请资料!
根据《民营企业协会章程》,凡经合法注册登记的民营企业,自愿办理会员手续的成为民营企业协会会员,并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
这种丑恶现象不除,将极大的损害我县投资环境与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与形象,而且这也极大地挫伤我县创业人员的积极性,不利于创业创新激发人民群众的创业热情。为了创造一个优良的创业环境,请省长长大人务必亲自过问我县个职能部门的这一类搭车收费的现象,取消这一强制收费项目,减轻我们的负担。 (人民网网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