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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含硫量变更单位概况
(1)项目名称:广东平海电厂一期(2*1000MW)机组项目煤种含硫量变更项目
(2)建设单位: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广东惠东县平海镇碧甲。
二、含硫量变更情况介绍
广东平海电厂是《广东省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重点电站建设项目,厂址位于惠州市惠东县平海镇碧甲港口工业区,由广东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华厦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和惠州市投资竞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建设。一期建设两台1000兆瓦燃煤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配套建设两台3040吨/小时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固态排渣炉,同步建设除尘、脱硫、脱硝、废水处理等设施。配套建设专用煤码头、储煤场及辅助设施。脱硫效率按照不小于96%设计建造并安装,脱硝效率目前为50%,除尘器的除尘效率为99.65%,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一期工程1号机组于2010年10月5日顺利建成投产,2号机组于2011年4月28日通过168小时试运行。一期工程的环保设施均已完成建设并与主体工程同步投运,脱硫、脱硝、电除尘、废水处理都运行正常。
由于市场燃煤供应情况的变化导致平海电厂在运行时无法采购到符合环评批复要求的煤种,平海电厂原设计燃煤种含硫量为0.2%,现变更到不高于0.59%,设计脱硫效率增加至96.2%,增加脱硝效率至80%。
根据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我们需了解当地群众共同关心的环境问题,如废气、废水和噪声、固体废物污染影响等,便于我们进一步做好项目的补充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管理工作。
三、含硫量变更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平海电厂一期工程在煤种变更后除需落实补充环评中提出的脱硫装置脱硫效率达到96.2%,,增加脱硝效率至80%,取消旁路烟囱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外,仍需落实原有一期工程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所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在此前提下,从大气环境保护方面角度,广东平海电厂一期(2×1000MW机组)煤种含硫量变更后工程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学校、企、事业单位等);
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包括:
(1)惠州平海发电厂在含硫量变更后,所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环境影响,从环境角度考虑,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可行;
(2)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对本项目建设等的意见。
(3)其他环保要求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欢迎您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用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惠东县平海镇碧甲
联系人:刘先生
邮箱:157265648@qq.com
电话:0752-8318341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七号大院;
联系人: 曾小姐
邮箱:zsx-hello-@163.com
电话:020- 85557070二O一二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