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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合肥3月16日专电(记者姜刚)记者从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获悉,为确保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合肥日前出台规定,要求落实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参建保障房严重违法违规者“零容忍”。
根据规定,保障房参建各方要严把钢材、水泥、节能保温材料等主要原材料和预拌商品混凝土的验收与进场复检,严格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严禁不合格材料进场。严禁“瘦身”钢筋和易燃保温材料在保障房中使用。
保障房竣工验收合格后,合肥市要求,建设单位应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负责人及管理人员依法承担相应质量终身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