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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16日讯(记者 柳斌 实习生 贺笑笑) 在芝罘区工作的小于换了一份新工作,可档案还留在原单位没转过来,导致她现在没法交保险。本来想把档案从原单位提出来很简单,却因为她没跟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沟通好,走了很多弯路。
于捷2010年毕业后去了烟台一家商贸有限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去年辞职后,她换了一份工作,不过档案还留在原单位。
转正后,新单位需要她的人事档案,不然没法交保险。经过咨询,于捷应该带着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到芝罘区人才市场办理提档手续。可当她电话联系了原单位工作人员,却被告知原单位已经转让了。
“既然原单位转让了,需要到芝罘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具单位变更证明。”芝罘区人才市场相关办理窗口工作人员说。
后来于捷花了50元钱,在工商部门开具了一张“企业变更情况”说明,不料问题又来了。“工作人员说,他们要的并不是这份证明,而是关于企业名称变更的证明。”可是于捷后来发现,原单位的名称并没有变更,只是董事会成员等变更了。
16日记者陪同于捷来到芝罘区人才市场。经过仔细咨询得知,于捷这种情况,只需要到原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盖上原单位的公章就行了。
16日上午,于捷到原单位开具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下午,她终于顺利地提出了自己的档案。
回想起走过的弯路,于捷在高兴的同时也有不少感慨。“要是服务部门跟办事市民都能把情况说得明明白白,那事情就变得简单多了,还是要沟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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