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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高健 通讯员李佳)2001年大年初一,张先贵驾车撞倒70多岁老人后,不但不施救,反而把老人运到河北,遗弃在雪地上,导致老人挣扎两天后死亡。昨天,潜逃10年的张先贵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市一中院接受审判。对于自己的所作所为,张先贵归因于:害怕赔钱,害怕被抓。
检察机关指控称,张先贵于2001年1月24日傍晚5时许,驾驶福田牌农用车行驶至房山区周张公路长沟镇长沟大街南侧拐弯处附近时,撞倒王某。张先贵把王某抬上车,后遗弃于河北省涿州市东城坊镇边各庄村附近的荒野中,致王某头面部受外伤后,继而慢性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现年36岁的张先贵身材魁梧,他是在去年公安机关的清网行动中被抓获归案的。
“我的驾驶证是买来的,出事后很害怕。”张先贵一家决定把受伤的老人运往河北涿州,对此张先贵解释说,他对涿州比较熟悉,实际是想把老人送到当地医院。对此,公诉人反驳道,张先贵把老人放在了农用车的车斗里,并且在事发当地,没有采取任何救助措施,丝毫看不出有施救意图。
张先贵沉默了一会儿接着说,到了河北,他一摸老人的手已经冷了,害怕赔钱,于是把老人搬下车,扔在了距离马路四五米开外的偏僻田地里,还在老人身上覆盖了草帘子。
张先贵撞倒老人的一幕,被房山当地的一名村民看在眼里,由于被撞老人是该村一名人缘很好的老村干部,因此,目击者很快通知了老人家人。事发后,张先贵岳父投案自首,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
检察机关认为,张先贵无视国法,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遗弃,致人死亡,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此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