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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拘留人有通信权利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8日 19:3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惠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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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同志:

  请问被处以行政拘留的人在拘留期间可以与外界通信吗?

  读者:余先生

  余先生:

  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拘留所条例》第25条规定:“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权利,被拘留人与他人的来往信件不受检查和扣押。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通信管理规定。”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有通信权利,可以与外界通信。

  广东商盾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如洪 黄振叶

  ●本报法律顾问信箱●

  广东商盾律师事务所地址:惠州横江三路国华大厦五楼A座

  电话:21136662100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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