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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行政问责”正式启动 纪检监察发现问题一概问责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8日 16:1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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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16日讯《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今日起正式实施,哈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组织明查暗访,相关部门对明查暗访、媒体曝光、群众举报和企业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逐项启动问责机制,对调查核实后确定存在问题的当事人和单位实施问。

  该问责规定将哈市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工作人员全部纳入行政问责的范围,重点监督检查与经济发展环境密切相关,具有审批、执法等服务职能的部门、窗口和关键部位的工作人员。

  哈市将定期组织检查各部门和各单位政风活动开展情况,查办和解决问题情况;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组织明查暗访,行政执法监督部门要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

  继续在哈市政府门户网站开通意见箱、在市长公开电话开设政风专线、在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等窗口单位设置政风问题投诉箱,接收转办社会和公众反映的政风问题,深入企业和大项目单位倒查存在的政风问题。

  适时开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和社会满意度评价专项活动。

  相关部门要对明查暗访、媒体曝光、群众举报和企业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逐项启动问责机制,对调查核实后确定存在问题的当事人和单位实施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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