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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监总局官员:广西桂平沉船事故迟报(图)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8日 06: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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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安监总局官员3月15日晚间表示,广西桂平市“3 11”水上交通事故存在迟报,事发两天后于3月13日下午才报国家安监总局。刘万强摄

  国家安监总局官员3月15日晚间表示,广西桂平市“3 11”水上交通事故存在迟报,事发两天后于3月13日下午才报国家安监总局。刘万强摄

  中新网桂平3月16日电 正在广西桂平调查桂平市“3 11”水上交通事故的国家安监总局官员15日晚间表示,该起事故存在迟报,事发两天后于3月13日下午才报国家安监总局。

  据广西桂平官方通报,3月11日发生一起客船与货船相撞事故,截至3月15日中午,事故已致14人死亡,仍有6人失踪。最初当地官方公布事故仅有2人死亡、1人失踪,遭到质疑试图瞒报。对此,桂平官方于15日晚上10时40分(原定9点)开始举行了一个7分钟的新闻发布会,称不存在瞒报。桂平市常务副市长曾健清称:“我们上报和公布遇难者和失踪者数字是根据边搜救、边核实、边公布的原则来进行的,数字发生变化应该是正常的,绝不存在瞒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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