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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首家工厂店落户太升路以来,尼彩手机凭借 “一部手机只赚10元”的颠覆性营销策略,打响了终结手机暴利时代的战役。截至今年3月,尼彩手机在川内已经开设工厂店达300多家 ,销售手机达数十万台。
这样一个畅销品牌,最近却遭遇了店面和产品被疯狂 “克隆”、“山寨”的苦恼,不得不做出了一次无奈的“整容”修改门店设计。
事件回放 新手机1月故障,报修才知是“山寨”
高女士的手机只用了1个月就坏了,她到尼彩手机总店报修,却被店员告知:这根本就不是尼彩手机,而是另外一个品牌的手机。尼彩手机店店员张小姐说,每个月,她们都会遇到一些类似的“顾客”:在别的地方买到其它品牌的手机,却要求她们承担三包服务。据悉,在成都周边,模仿尼彩手机工厂店的就有30多家。
记者调查 此“伲彩”非彼“尼彩”
根据张小姐的指引,记者在一家与尼彩工厂店装修风格完全一样的“伲彩”手机工厂店。店员向记者推荐号称“尼彩I8升级版”的手机,记者看到上面印着飞阳的英文字样。面对记者“与尼彩是不是一家?名字为何不一样?”的疑问,店员很肯定地回答“是同一家,是加盟店,产品只是型号不同。”
无奈之举 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尼彩修改门店设计
大量涌现的山寨尼彩手机工厂店,不仅对尼彩品牌形象和声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更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我们准备采取门面设计的专利保护措施,以避免消费者买到劣质产品,维权也无门。”尼彩手机的黄斌无奈地告诉记者,“2004年以来,国产山寨手机就以高仿的形式从诺基亚、摩托罗拉、三星等知名手机品牌身上夺走了很大份额的市场,这些国际大品牌都敌不过山寨手机的‘游击’战术,何况尼彩这样新生的国产品牌呢。”
维权支招 律师认定山寨违法工商建议尼彩诉讼
成都律师邢连超认为:以上山寨高仿手机工厂店的行为,已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经营者不得采用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规定,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作为监督检查部门,有权对违法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制止、处罚等。
成都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建议尼彩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