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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本报“律师热线”(3502630)由广东三良律师事务所的曾卫良律师接听并解答。
外嫁女户口未迁走,是否有权分配土地?
李先生:我有一女儿,去年出嫁,但户口没有迁走,今年土地承包到期,村小组在重新分配土地时,拒绝分配给我女儿,我该怎么办?
曾卫良:村小组做法不合法。男女平等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征用补偿费使用及宅基地使用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利。”
因此,李先生的女儿因结婚户口未迁出原住地并尽义务的,仍是户口所在地集体组织人员,其本人和按政策生育的子女享有与男子平等权益,应分配土地。对村小组的做法,你可以请求基层政府即镇(乡)政府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以提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结果仍不服或政府不予处理的行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生工伤后怎么索赔?
胡先生:我在鹤山市一公司上班,上班时不慎发生事故受伤,我该怎么索赔?
曾卫良:工伤索赔分三个阶段:首先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工伤,其次是出院后应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最后再向公司索赔。
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赔偿交强险?
梁先生:我因搭乘摩托车与一辆小车发生事故受伤,对方小车司机没有驾驶证但小车有买保险。我出院后,是否能向小车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索赔?
曾卫良:完全可以。交强险目的在于保护受害人的权益,使受害人能够获得基本保障和社会救助,具有社会公益性,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用,是为国家代收而非为了盈利。对于驾驶人是否具有资格,受害人对此无法防范,事故对于受害人也是偶然且不可预料的。让受害人承担因驾驶员过错而得不到保险公司赔偿的后果,有失公平,也不符合交强险立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