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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超市临期食品专区标志不醒目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7日 16: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亚心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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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心网讯(记者肖君报道)与人头攒动的促销区相比,新疆乌鲁木齐市大型商超及连锁企业的“临期食品专区”则黯然得多:或隐匿不见,或标志不明,加之产品单一,消费者概念模糊,出现叫好不叫座的景象。

  临期食品,是指临近保质期内但尚未过保质期的食品。2011年4月,乌鲁木齐市工商局实行了超市设立“临期食品专区”制度后,近一年时间过去了,乌市商超对此规定的落实情况如何?

  3月13日,记者走访了乌鲁木齐市好家乡、家乐福、友好超市、王府井百货超市等几家大型商超连锁超市及部分便利店,发现大多数超市设立的“临期食品专区”或标志不明,或置于位置较偏的角落,有些更是打起了“擦边球”——混入商品促销打折区。而消费者对“临期食品”也概念模糊,不那么捧场。

  临期食品搭售此前一向是行业的“潜规则”。据一位业内人士介绍,超市促销区的商品主要有临近过期的商品、新上市需要推广的商品、库存积压商品三类。对于“临期商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1月底发文要求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亮明身份。

  “临期食品专柜成为临期或过期食品回流市场的一道闸门。” 乌鲁木齐市工商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处长杨军说,设立“临期食品专区”有三个方面的作用,一是警示经营者,对于食品进行定期检查制度;二是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注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三是为了发挥全社会共同监督的作用,共同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督。今年,临期食品将扩展到流通环节所有食品经营实体。

  杨军提醒消费者购物时应对食品的保质期予以关注,如果大家在商超发现有过期食品兜售,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举报,他们将依据《食品安全法》给予超市原商品价格10倍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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