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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莱芜3月15日电 记者从莱芜市教育局获悉,该市首次建立起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给予保育教育费补助。至此,莱芜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实现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全覆盖。
三类幼儿为补助对象
为切实保障全市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公平接受学前教育,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该市从2011年秋季开始,全面实施学前教育资助制度。
申请保育教育费补助资金的对象为全市经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中3-5岁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元,具体分为1000元、1200元、1400元三档。助学金主要用于儿童在园期间的保教费及伙食费补助。
每学年春秋季注册时申请资助
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资助对象每年春秋学期各评定一次,符合资助条件的儿童家长可向所在幼儿园申请。2011年秋季学期和2012年春季学期的助学金已经完成了报名、公示,目前正在审核中,助学金预计三月底发放。
经审核后的资助名单由幼儿园进行公示,确保学前教育资助公开、公平和公正,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都能得到资助。(于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