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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游归来 难退数万元押金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7日 08:1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楚天都市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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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刘晨玮)前日,汉口居民王女士反映,旅行社要求参加出境游的游客每人交3万元押金,承诺游客回国2个月时返还,可3个多月过去了,旅行社至今未退还全额押金。

  王女士介绍,去年10月,她与母亲戴女士在新华路取水楼一家国际旅行社报名参加当年11月19日发团的“日本5日游”,该团有20多人参加。去年10月底,她按要求缴纳了两人共计6万元的押金,旅行社在合同和相关收据上写明,押金将在游客回国满2个月时返还,即今年1月23日退押金。但王女士跑了旅行社多次,至今还有3万元押金没退还,旅行社负责人总以各种理由推延退款。

  王女士担心,旅行社是否挪用了游客押金,去进行短期投资获利?王女士虽多次追问“游客的押金究竟到哪里去了?”但始终得不到旅行社的合理解释。

  前日下午,记者来到该旅行社,3名游客正在此交涉,他们曾于去年底参加该旅行社组织的出境游,同样,至今未退还全额押金,也未得到旅行社的合理解释。旅行社工作人员称,公司负责人沈先生不在。记者随后拨通沈先生的电话,对方表示,将在3月底之前,陆续退完押金;对于王女士的疑问:“旅行社是否挪用了游客押金?”沈先生未做正面回答。

  武汉市旅游局旅游质量管理监督所工作人员刘女士介绍,目前,该所已接到5位游客投诉该旅行社。上月,她曾就此与旅行社负责人沈先生沟通,至今,该所仍在积极督促旅行社尽快退款。

  刘女士介绍,旅行社为防止参加出境游的游客离团滞留或非法打工,而向游客收取出境游押金,属于行业惯例,旅游局从未出台过相关规定。但旅行社应依据双方约定,按时退还游客押金,拖延归还属于违约行为。游客可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刘女士提醒,游客在选择旅行社时,要综合考虑出游价格及旅行社的品牌口碑,还应在旅游局的网站上查询旅行社的相关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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