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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先生购买9元洁面乳受骗后,打官司历时3个多月,终于获得了18元赔偿费。他为此却付出了3000多元鉴定费、交通费、误工费等成本。《大众日报》14日报道,针对此类现象,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说:“消费者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维权比较困难,维权成本高,有的时候为追回一只鸡,得杀掉一头牛”。他呼吁,社会各界要充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面建设消费友好型社会。
消费决定内需。为广大消费者创造一个公平、和谐的消费环境,不仅事关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也事关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如何改变消费维权“追鸡需杀牛”现象?我以为,至少得在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首先,政府有关部门要坚持便民、利民、公益、服务的要旨,尽量降低甚至免除消费者维权所需的鉴定费用,或者规定由商家承担相关鉴定费用;其次,应尽量简化程序,缩短消费维权流程,降低消费者维权的时间和人力成本。再者,应切实提高消费侵权的赔偿额度。目前,对非食品类商品,消费者维权成功仅能获得所购商品的双倍赔偿,这显然过于偏低,有必要借鉴《食品安全法》“损一赔十”的做法。除让侵权者赔偿消费者损失外,还应对侵权者加以处罚,以提高侵权者的违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