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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县:被斥责后 女子发上百条辱骂短信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6日 23: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疆都市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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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山网讯(新疆都市报记者姜岚 通讯员刘璐报道)家住沙湾县的女子孙某和男子李某因跳舞相识后往来密切,在遭到李某妻子王女士的电话斥责后,孙某竟在3个月的时间里向王女士狂发了160条侮辱短信。不堪忍受精神折磨的王女士最终报了警。

  3月13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沙湾县公安局广场路派出所了解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警方作出了对孙某处以200元罚款的处罚。

  据介绍,现年39岁的孙某和男子李某在沙湾县文化广场因跳舞相识后,便来往密切,几个月后,风言风语传到李某妻子王女士的耳朵里,引起了王女士的不满。

  2011年11月初,王女士从丈夫手机上获得孙某的手机号后,打电话提醒孙某请她自重。

  让王女士没有想到的是,自从她打了这个电话后,她的生活就变了样——从2011年11月6日到今年2月16日,孙某连续给她发了160条侮辱短信,王女士因此遭受了巨大的精神煎熬,她和丈夫的感情也濒临决裂。

  2月16日,当王女士再次接到孙某发来的侮辱短信后,她当即来到沙湾县公安局广场路派出所报了警。

  随后,广场路派出所民警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孙某承认了自己发短信侮辱王女士的事实。民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孙某处以200元的罚款。

  但是,孙某对派出所作出的处罚不服,认为王女士电话斥责她在先,她发短信侮辱王女士在后,只处罚她,有失公平。

  针对这一情况,广场路派出所民警将调查后得到的证据、孙某发给王女士后留存的短信以及王女士手机上收到的短信进行相互印证。

  在充分的证据面前,孙女士无言以对,最终接受了派出所对其作出的处罚决定,并且表示自己已经认识到错误,对自己无视法律、不学法、不懂法的行为感到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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