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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单憬岗 通讯员谢曦 吴婷婷)省住建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D级危房改造工作。据悉,今年我省此项危房改造工作任务涉及6318户、29833人。
据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农村D级危房是指依据住建部制定的《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需新建或重建的危房。此次改造的补助对象为2006年6月30日前已纳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范围的农村现状人口,以及农垦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大中型水库移民现状人口。其补助标准为,拆除重建的D级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人均基准住房面积13平方米,基准造价每平方米1120元,按基准造价另加工作经费2%,整村改造的另加基础设施配套费25%,所需资金省负担80%,市、县负担20%;农垦总局改造资金由省级负担。
省住建厅要求,各市县政府需根据省水务厅确定的户数(人数),将任务落实到乡镇(水库)、村庄。经确认改造的分散移民户,施工企业或农村建筑工匠队伍可由农户自找,也可由市县或乡镇政府推荐,但须签订建设协议或合同书。改造危房数量超过移民村庄总户数60%且具备一定条件成片集中改造的移民村庄,应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筹考虑村庄的建设道路、给排水、绿化、路灯、垃圾处理等基础配套设施一体化推进和文明生态建设;根据移民户人口数量,由市县建筑设计单位负责推广选用《海南省农村(水库移民)危房改造建筑设计方案图集》和《海南省黎族苗族住宅建筑施工图集》的方案及其施工图集,住房改造方式可选择统建或自建,但须遵循规划、设计要求,并达到抗风、抗震设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