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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窜至河东区中山门快速路桥上剪断正在使用的景观灯电缆,造成部分景观灯停电。日前,河东区法院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对该男子判刑。
被告人徐某现年36岁,河北省人,只有小学二年级文化。2011年夏季,徐某来到本市后没有找到工作,便想偷点电缆卖钱。一天晚上20时许,徐某窜至河东区中山门快速路桥上,用断线钳剪断护栏扶手下正在使用的景观灯电缆,造成桥上部分景观灯停电。
徐某被过路群众发现并报警,警方将正在作案的徐某抓获,并查获已剪断的两种型号电缆线,总长度共计900米,后经鉴定价值285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徐某无视国家法纪,破坏电力设备,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记者解金钊通讯员王琪张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