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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郑州3月14日专电本网从河南省教育厅网站获悉,从2012年春季新学期开始,河南正式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根据安排,26个试点县每年可获中央财政近20亿元资金支持,
青少年营养健康状况关系个人成长发育和全面发展,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兴旺。河南省要求,有试点任务的省辖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责权一致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确实把试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把好事办好。
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河南26个试点县每年可获得中央财政近20亿元资金支持,河南省也将依据中央精神安排相应工作经费。根据要求,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须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价值相等的营养膳食,补助学生用餐,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用于工作经费,严禁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学校公用经费支出。要定期公布经费账目、配餐标准、营养食谱、食品数量和价格,以及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河南省要求,试点学校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学校食堂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为学生供餐。学校要将食品安全作为供餐的首先条件,不具备食堂供餐条件的学校必须从县级人民政府纳入“计划”的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中选择供餐单位,并签订供餐合同(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确定供餐模式、供餐单位、配餐食谱和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充分发挥由学生、家长、教师等代表组成的膳食委员会的作用。(刘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