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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赵新星)为进一步做好“幸福厨房”的建设工作,省少工委、省青基会近日下发通知,将从2011年度“广东红领巾基金”中拿出170万元专项经费,在省内13个地市投入兴建68间“幸福厨房”。即日起到6月30日,各地存在“幸福厨房”建设需求的乡村小学,均可通过当地的团组织进行申报。
据了解,由南方日报社、广东青基会、团广东省委联合发起的“幸福厨房”公益项目,在团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上被确定为今年“集中力量办好的十件青少年实事”之一。
在总结去年“幸福厨房”省级示范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省少工委、省青基会根据各地市捐款情况,并对项目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后,确定援建“幸福厨房”的经费总额为170万元。拟建设的68间“幸福厨房”建设标准为3万元/间,其中2.5万元从红领巾基金支出,主办单位南方日报社与省青基会将联合社会力量为每间厨房配置价值5000元的厨房电器。
省青基会将根据各地申报情况,每一至两个月审核确定一批“幸福厨房”选点。省青基会将为审核通过的项目首期下拨1万元厨房改造资金,各地须在1个月内完成厨房改造工作。厨房改造完成后,再为每个点配备价值8000元的厨房设备和5000元的厨房电器。整体验收合格后再拨付7000元的项目启动经费。
为鼓励各地主动对接社会资源,自筹经费投入建设“幸福厨房”,南方日报社、省青基会还将联合社会力量,为各地市自筹经费建设“幸福厨房”逐一配备价值5000元的全套厨房电器,预计在全省投入的总数将达到200套。各地自筹经费建设的“幸福厨房”须按照省级“幸福厨房”示范点的标准建设,有条件的可以提高建设标准。
根据项目要求,申请建设“幸福厨房”的学校必须是贫困地区的乡村小学,全省3409个省级贫困村的乡村小学优先考虑。在学校吃午餐的学生人数最好在20人到50人之间。学校能够提供20平方米以上的场地用于改建“幸福厨房”,须通水、通电稳定,并能够安排专人负责“幸福厨房”建成后的管理和运作。当地的团组织应为学校建设“幸福厨房”提供及时地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