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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胜
10日下午,浙江省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央纪委原副书记刘锡荣在发言时表示,因为没有 《编制法》,目前我国“二乱二超”现象就非常严重,二乱即乱设机构,乱定级别;二超就是领导人数超编,公务员队伍超编。他建议通过编制立法来管好“人”。(3月11日《东方早报》)
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是长期以来备受公众诟病的行政痼疾,刘锡荣代表以编制立法遏制 “官满为患”的建议,顺应了小政府、大服务的改革理念,直击人事和机构管理滞后的软肋,道出了人们企盼精兵简政的心声与诉求,赢得了网友的充分肯定和好评。
“官满为患”有两层含义:一是指领导职位过多过滥。主要表现为副职扎堆、闲职众多、行政助理成群。比如媒体曾曝光的某个总人口为68万余人的县,居然有16名常委和12名正副县长;某个只有300多万人口的市,就有9个副市长和20个副秘书长等。二是政府管理机构队伍庞大。也就是说“吃皇粮”人员太多、官民比例过小。据资料统计,1999年我国各级官员与普通民众的比例是1:30,而日本、法国、美国的这个比例却分别是1:150、164和187。“官满为患”不仅会加大行政成本、加重人民负担,也会导致工作推诿扯皮、行政效率低下,更易诱发官员的攀比、慵懒和内斗,加大跑官要官和贪污腐败的发生几率。其弊端和危害不可小视。
“官满为患”的痼疾缘何久治不愈,除了官员对人事管理的重要性缺乏深刻认知和难破时下熟人社会的现实背景外,“人治”的因素则是致命瓶颈。长期以来,由于对编制管理缺乏制度规范和法治尊严,设置机构和增加编制成为领导“重视”某项工作的习惯性思维,因言设岗、因人赋职的现象时有发生。机构设置、人员调入往往凭领导的意志和好恶,“官帽”甚至成为某些领导平衡关系、照顾情绪、笼络人心、培植私密的施舍品。加之超编配备顶多算违纪而并非违法,并未受到严肃追究,因此,“官满为患”的怪象非但未受遏制,反而愈演愈烈。
其实,在科学发展观成为我们党执政指导思想的今天,一味笃信“人多力量大”、“人多好办事”早已成为过时的偏颇思维。机构设置和人员定编也应讲究科学和法治。对于各地应当设立哪些机构、配备多少人员,国家要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科学的论证,并规定适当的官民比例。在实施“依法治编”之后,随意超编的行为就由违犯人事纪律而上升为违反国家法律,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种法治的警示性和震慑力,足以让以编谋私者心存敬畏而有所顾忌。当然,“官满为患”止于法治,不仅需要有法可依的制度完善,更寄望于有法必依和执法必严的铁腕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