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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扰民不该 邻居也应适当体谅(图)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5日 00:4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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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听时间: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在线律师:马勇(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

  王先生:我在一栋商住楼的二楼经营眼镜店,与三楼共用唯一楼道,三楼装修施工严重影响了我的经营,请问我该如何维护权益?

  马律师:这是典型的相邻关系问题,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是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根据《物权法》第八十八条、第九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你跟邻居都有为对方考虑的义务,你应该为三楼的施工装修提供必要的方便,三楼业主也有义务妥善安排施工时间、降低噪音、及时清理建筑垃圾,为你的经营提供便利。如果对方侵害到你的利益,并且拒不改正的话,你可以请物业出面协调,也可以提起诉讼。

  邓先生:我雇佣一司机为我开货车,一次我跟车外出送货时,发生单方交通事故致我受伤,请问我能否起诉司机要求赔偿?

  马律师:本案与雇佣关系无关,是侵权问题,邓先生因乘坐司机驾驶的车辆,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受伤,权利受到侵害,邓先生作为受害人,有权向作为侵权人的司机提起侵权之诉并要求赔偿损失。

  周先生:我跟老乡合伙给人家盖房子,结果我不小心从梯子上摔下来,请问老乡和房主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马律师:首先,合伙的特点就是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合伙人在从事合伙劳动中受伤,因受伤所产生的损失,应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其次,按照《最高法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五十七条“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在为对方的利益或共同利益进行活动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责令对方或受益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综上,其他合伙人和房主应承担你一定的医疗费用。

  陈先生:我买了一套高档家具,卖方承诺是全实木的,回家发现是压缩板,与卖方交涉没有什么结果,请问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马律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该商家在销售实木家具的过程中存在销售欺诈行为,根据《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的相关规定,你可以要求经营者双倍赔偿。建议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直接诉讼。

  14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3:30接听《律师在你身边》热线(025)96096-1-1的是江苏创盈律师事务所李允治律师。

责任编辑:魏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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