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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兰花、实习生王小兰、吴丹报道:8日,省城万先生向本报投诉称,自己通过货到付款的方式进行发货,却未收到货款,而负责托运的南昌亿通货运有限公司却拒绝承担责任。
万先生称,去年12月,他通过南昌亿通货运有限公司将一批价值1000多元的化妆品发给广州的客户林女士,由该公司代收货款,但等到客户签收货物后,货运公司却表示他们并未收到货款。万先生告诉记者,事后他曾多次找到南昌亿通货运有限公司进行协商,对方承认是他们工作的失误,但却以万先生未购买报价保险为由,只愿赔3倍邮费。
就此,记者与南昌亿通货运公司取得联系。该公司一周姓负责人称,没有收到货款不是他们的责任。“是收件人在验货时趁送货员不注意拿走了货物,我们有监控录像。”该负责人表示将向万先生提供监控录像证实其所述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