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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讯10日,一则3岁半儿童被狼狗咬伤的微博在网上热传,微博称一名叫“小奥林”的3岁半儿童被(汽修厂的)3条大狼狗咬伤,抢救了13天,医药费已经花了15万。狗主人是一名诸暨的人民检察官,威胁“小奥林”的家人不要和其打官司,要打官司去北京,并称拒绝支付医药费。微博最后还留了一个号码,称是“小奥林”的父亲。
10日,记者向浙江省诸暨市检察院核实,诸暨市检察院回复:该汽修厂法人代表(汽修厂的实际管理者为法人代表的弟弟)的妻子是诸暨市检察院的财务人员,事发时正在单位上班,事后也没有威胁“小奥林”家属的行为,厂方表示也愿意就伤者的治疗费用与受害方协商。
11日,诸暨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也对“小奥林”受伤事件作了官方声明。目前,小奥林已出院,但尚需后续治疗。现厂方已支付医疗费12.6万元。2012年2月,小奥林父亲、祖父一起到工业新城派出所,双方就医疗费用问题进行多次商谈。但因双方对支付方式和费用等原因发生分歧,商谈无果。(浙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