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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妻有子还泡网友 这也叫恋爱?偷银行卡取万余元 这能算正常?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4日 10:1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武汉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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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妻有子还泡网友这也叫恋爱?

  偷银行卡取万余元这能算正常?

  女法官拆穿男子“歪辩”判他三年刑

  本报讯(记者万勤通讯员李斌)已婚男子偷走女网友的银行卡后取走万余元现金。他在法庭上竟辩称与失主在谈朋友,且自己小孩刚满月,请求从轻判决。昨悉,他被洪山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陈某今年27岁,公安县人,在武汉做小生意。他在网上认识了小芳后,隐瞒自己有家室,与她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小芳也很信任他,连银行卡的密码都没有隐瞒。

  去年8月16日13时许,陈某又到了小芳的租住处。小芳临时有事外出,陈某一个人在房里瞎翻,看到了抽屉里的银行卡。陈某刚好手头紧,考虑再三后,他还是拿走银行卡分6次取走11200元,见卡里还有几十元余款,他又去卓刀泉一家超市刷卡消费59.6元。

  小芳回来后,发现银行卡不见了,打陈某电话也不回,知道是他拿走了,气得向洪山警方报案。当年9月19日,警方将陈某抓获。

  陈某的家人闻讯后向小芳求情,并退还了所有赃款。小芳原谅了陈某,并写了谅解书和撤案申请书。

  在法庭上,陈某辩解称,他和小芳是男女朋友关系,用她的钱很正常,且自己小孩刚满月,请求法官从轻判决。主审法官董菲称,陈某已有家室,恋爱关系并不存在。此外,即使是谈恋爱,也不影响陈某盗窃罪名的成立,更不影响其犯罪主观恶性的大小。法官因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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