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两高报告体现"保障人权" 刘玲:基层执法应转变思路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4日 08:5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广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中广网北京3月12日消息(记者庄胜春)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除了新鲜的数字,作为刑诉法修正案草案的最大亮点,“保障人权”,在两份报告中也都得到了体现,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报告中还将其列入了2012 年的检察工作安排。

  曹建明:坚持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加强对刑讯逼供等违法取证活动的监督,坚决排除非法证据。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学成非常认可报告体现的这一思路。

  王学成:作为检察机关来说,一贯反对刑讯逼供。但是过去没有规定这么明确,如何禁止没能确定,这次修改以后,比如不能强迫自证其罪,刑讯逼供得来的口供是不能用的,是要排除的,就有制度能具体来落实。下一步,我相信两院都会学习贯彻修改后的刑诉法,有一个强力的回应,不是普通的回应。

  王学成所说的回应或许换一个词更为合适:执法。新修改的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再好,如果在执法中落实不严,也会产生问题。那么,如何才能有一个强力的回应呢?全国人大代表刘玲律师认为,基层执法机关应当转变思路。

  刘玲:现在公检法系统互相制约的很少、互相配合的很多,这样的理念就很容易造成冤假错案,那么在非法证据的排除上,我们要体现刑事诉讼法提到的公检法互相制约这一点,侦查机关的证据到了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包括律师提出要排除,那一定要合理的排除,到了法院也是,不要认为证据材料是从公安、检察过来的,一定没有问题,这个就是一个观念的变化。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推出新闻热线4008000088,拨打热线电话即可将您手中的新闻线索第一时间反馈。我们将第一时间派出记者调查事件、报道事实、揭开真相。)

热词:

  • 保障人权
  • 刘玲
  • 刑讯逼供
  • 基层
  • 刑诉法
  • 非法证据
  • 修正案草案
  • 思路
  • 执法机关
  • 新闻纵横